为加强国有资产租赁管理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我司对福建一建机械设备维护中心室外场地资产进行公开招租。现将本次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项目概况:球友会(中国)名下资产福建一建机械设备维护中心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,室外场地面积共计10461.803㎡,四周有围墙,路面摊铺碎石、厚石渣,配套建有办公室、门卫室、配电室以及门卫人员。目前招租区域的室外场地面积约3540㎡,区域划分为B区(面积约170㎡)、C区(面积约1750㎡)、D区(面积约1620㎡),分别作为独立单元进行招租,划分区域的场地信息详见租赁场地平面布置图。
二、出租方:福建一建明盛工程有限公司
三、租赁底价:室外场地3元/平方米/月(不含各种税费、卫生费、物业费、水、电、通信网络、天然气、环保、垃圾等)。(低于上述底价视为无效)
四、报价单位资格要求
1.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、其他组织、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2.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。
五、报价单位需提供的材料(若有)
1.租赁报价单(盖公章)
2.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
3.法定代表人本人至现场提交资料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,并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核对;若为授权经办人则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,并持身份证原件至现场核对。
六、确定承租人的方式:符合本次招租公告资格审查,单位报价不低于租赁底价的报价单位,招租人将以先报先租的方式确定为承租人。
七、合同签订:报价单位需在收到租赁通知书7日内与福建一建明盛工程有限公司签订《租赁合同》等相关协议,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及租金。若报价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《租赁合同》,则视为放弃承租。
八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:
1.报名地址:福建一建明盛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预算科。
2.联系人:小施 联系电话:18950988856
九、租赁期限及租金的支付方式、时间:
1.租赁期限:不得少于一年,如承租方需要续租,须在协议期届满三个月前提出申请,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。
2.租金支付方式及时间: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,每三个月支付一次,出租方应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方(税率9%),承租方凭出租方提供的发票于每三个月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。
3.租金稳定一年不变,一年后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,参照周边价格作调整。
十、租赁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:
1.租赁保证金:¥:5000元整(大写:人民币伍仟元整)。
2.租赁保证金的缴纳: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性缴交租赁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。
3.租赁保证金的退还:租赁期满,承租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,出租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方。
4.租赁保证金账户:
开户名:福建一建明盛工程有限公司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梅列支行
账号:3500 1647 0070 5251 3763
十一、权利义务:
(一)出租方
1.承租方如期缴纳租金和租赁保证金费用后10日内,出租方应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场地移交给承租方使用。
2.出租方承诺,租赁场地无产权瑕疵,无其他租赁合约。如因房屋权属争议或其他使用争议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,由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。
3.出租方有权监督承租方按合同约定用途合法使用该厂房。
4.承租方租用期间,非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场地破损的维修维护由出租方负责。
5.承租方租用期内,非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,出租方不得干涉、阻拦承租方正常生产经营。
6.厂区进出口为甲乙双方共同使用,甲乙双方均不得堵塞。
(二)承租方
1.租赁期内,承租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,新投资的设施、设备,归承租方所有。
2.承租方自行负责生产经营安全和人员管理,若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财产、安全等事故,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;若因承租方没有妥善处理,殃及出租方,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,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。
3.承租方对自己聘任的工作人员劳动报酬、社保、录用、辞退及工伤等劳动争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。若因承租方没有妥善处理,殃及出租方,由此对出租方利益造成损害的,承租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。
4.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或者变相转租、分租。
5.在租赁期间,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建、扩建、破坏室外场地,出租方有权实施监督。
6.租赁期间,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厂房进行非法违法经营活动。
7.承租方应按约定及时向出租方支付厂房租金。
十二、其他注意事项:无
福建一建明盛工程有限公司
2024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