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出过程:2015年5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首次提出:“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,必须坚持中国化”。2016年4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,习近平总书记对宗教中国化进一步作了深入系统的论述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”
基本内涵: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,就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在政治上认同,热爱祖国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;在文化上融合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,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、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;在社会上适应,对宗教观念、制度、组织等方面进行调整,从现实社会中吸收新鲜养分,与时代同呼吸、共命运,为促进社会和谐、推动社会进步传递更多的正能量。
意义作用:宗教的本土化,是世界各宗教生存和发展的普遍规律。中国化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,我国佛教、伊斯兰教、天主教、基督教都是从外部传入,经历了长期的主动的本土化,与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和社会逐步相适应。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,在党的领导下,我国宗教走出了符合国情特点的中国化道路,成为中国人自己的宗教。在新时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,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,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,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,是我国宗教在社会发展进步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所在。
实践要求: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,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,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依法管理宗教事务,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,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。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、观点、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,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,深入研究和妥善处理宗教领域各种问题,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,用以更好指导我国宗教工作实践。必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、用中华文化来浸润,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,用团结进步、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,支持各宗教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、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。必须把握宗教社会作用两重性规律,因势利导、趋利避害,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、社会和谐、文化繁荣、民族团结、祖国统一服务。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,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、宗教上有造诣、品德上能服众、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,发挥好他们在引导信教群众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中的积极作用。